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科技发展“十五”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结合黑龙江省科教兴省大会精神、全国林业技术创新大会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林”战略,现编制黑龙江森林工业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对全省森工林区的科技发展做出总体部署,推动林业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进而形成科技经济一体化新格局。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是全国最大的重点国有林区和森林工业基地,经营总面积1006万公顷,有林地面积776.6万公顷,森林总蓄积6.15亿立方米,人工更新造林保存面积4361万亩。
随着森林工业的发展,林业科学技术也有了相应的发展,科教兴林战略在治危兴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已基本建成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科研院所10个,专业科研人员630余人。全系统建立科技推广站35个,从事科技推广工作的科技人员达400人,各类技术监督机构73个。全系统基本形成了较完整的科技工作体系。
全省森工科技工作在广大科技人员共同努力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在科技体制改革、重大科技攻关、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了很大发展,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为森工林区治危兴林战略的实施,提供了科技支撑条件。“九五”期间林业科学研究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到1999年底,共完成科技成果357项,其中达到国际同类研究水平的52项,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的247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59项,获总局科技进步奖104项。结合我省森工林区生产建设的实际需要,“九五”期间我省森工系统纳入国家级(林业)星火计划、林业部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中试计划和本行业开发推广的科技成果185项,开发新产品5项。年创经济效益9000余万元。这些科研成果在林业生产建设中,特别是在天然林保护工程中,为提高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科技含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省森林工业在为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科学技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特别是领导层认识上的淡化和企业部门传统地习惯性“外延”生产方式的发展,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对科技的需求,也造成了全系统科技工作发展的不平衡。
    2、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生产建设的工作力度不够。专业科研部门基本游离于企业之外,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科研与生产脱节的弊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方面科研课题日趋短期化、小型化、分散化,低水平重复,集成能力弱;另一方面生产需要解决的综合性、方向性、配套性科研项目难以开展协作攻关研究。加之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比较弱,林业科研成果转化周期和新产品开发周期长,依靠科技进步的动力和活力不足,制约了企业科技进步。
    3、受经济环境的影响,作为科技发展和成果转化支撑条件的科技投入不足,不能及时到位甚至不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技发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资源存在着危机,技术人才难以留住,造成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日益减少。新老交替时期的职工素质问题日益突出;科技人员结构不合理,木材综合利用、林副产品加工、农副业生产、经营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
    二、规划的背景和依据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化,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国与国之间以科技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基础的竞争更加激烈。一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知识经济时代即将到来。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正在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上强调“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创新,是事关祖国富强和民族振兴的大事”、“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将对我国科技改革与发展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省委省政府为贯彻《决定》,全面实现产业化,转变我省经济增长方式和实现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所制定的实施意见, 对黑龙江森林工业科技发展、“十五”计划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科技发展“十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按照“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全面实施科教兴林战略,通过深化改革,促进科技与生产建设的结合,从根本上形成有利于科技发展和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
基本原则:
    ——根据黑龙江森林工业的特点,结合林业分类经营、天然林保护工程及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实施,从方针政策到资金投入,要保持科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按照林业建设需要和注重有限目标原则,制定优先科技发展领域,对那些关系全局的科技问题,集中力量协同攻关,组织突破,提高科技综合配套整体水平。
    ——注重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技术开发体系的合理布局和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形成良性循环的格局。
    ——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进程。对当前林业建设起重大影响,科技含量高、技术成熟的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项目,要优先安排,大力推广,形成规模,发展产业,搞好示范,增强中试能力,开发拳头产品。
    ——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引进国外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强化国外科技资源的消化吸收能力,不断提高林业科技水平。
    ——开发人才资源,加速培养跨世纪人才,大胆启用优秀科技人才到重要学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提高专业科技队伍水平。
    ——对现有科研机构重新分类、定位。从体制上保证科研生产的紧密结合和专业科技队伍水平的提高。
    四、发展目标和任务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科技发展的总目标是:为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推进林业分类经营和森林管护责任制,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完成科技体制改革任务,实现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搞好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科技产业等系统结构的整体布局,提供关键技术,提高科技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形成科技、产业、经济一体化的森工科技体系。
    主要任务
    1、“十五”期间,组织科技攻关项目50项;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项目100项;推广经过中试、先进实用科技成果100项;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科技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九十年代末水平。
    2、加强林业科研设施建设、完善充实现有4个部级重点试验室,争取建成2—3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作为林业高新技术示范窗口。
    3、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批跨世纪的优秀科技人才。重点抓好培养2—3名站在国际林业科技前沿的杰出科学家,2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100名学术技术骨干,造就一批科技企业家和管理专家。
    五、发展重点和规划主要内容
    “十五”期间,科技发展要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开发,形成科技产业为主。对影响面大、辐射力强、带有方向性、综合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尤其是对有一定基础,短期内能见效的关键技术;对科技工程和新兴产业发展起关键和支撑作用和具有明显商品化、有产业前景的科技项目;对引进国外动植物优良品种、关键技术及先进适用成套设备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引进消化吸收项目,作为发展重点。
科技发展重点一:黑龙江省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
    1、天然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
    ⑴天然林主要林型功能和结构调整技术研究
    ⑵天然用材林优化培育技术研究
    ⑶森林分类经营技术标准及效果评价体系研究
    2、天然林保护技术研究
    ⑴主要森林病虫害生态防治技术研究
    ⑵森林火灾综合预防技术研究
    3、森林种质资源研究、开发和利用技术研究
    ⑴重要森林植物种质资源就地与异地保存技术研究
    ⑵珍稀濒危森林植物扩繁技术研究
    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技术研究
    ⑷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
    ⑸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技术研究
    科技发展重点二:人工用材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
    1、林木良种培育技术研究
    ⑴主要造林树种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研究
    ⑵林木强化育种技术研究
    ⑶转基因林木新品种培育技术研究
    ⑷人工母树林的营建和经营技术研究
    2、工厂化育苗配套技术研究
    ⑴塑料大棚强化育苗技术研究
    ⑵全光照自动控制扦插育苗技术研究
    ⑶微繁殖育苗技术研究
    3、人工用材林经营技术研究
    ⑴人工林天然化经营技术研究
    ⑵人工林采伐与更新技术研究
    ⑶混交人工林营建及新树种造林技术研究
    ⑷人工林定向培育技术研究
    ⑸林地生产力维护和提高技术的研究
    ⑹主要阔叶用材树种培育技术研究
    4、人工林病虫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⑴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
    ⑵鼠害防治方法技术研究
    5、红松坚果林培育及经营技术研究
    ⑴现有人工红松林改造与培育技术
    ⑵红松坚果林营造技术
    科技发展重点三:木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1、落叶松、杨树高效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⑴复合胶合板及特种胶合板生产工艺技术研究
    ⑵小径木高效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2、人造板生产新工艺技术研究
    ⑴低毒高效胶粘剂研究
    ⑵特种用途人造板生产工艺技术研究
    3、木制品开发利用技术研究
    ⑴木材重组木生产工艺及加工利用技术研究
    ⑵木制品设计应用软件开发研究
    3、森林旅游工艺品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研究
    科技发展重点四:林区非木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
    1、森林绿色食品、北药及其它经济动植物、真菌资源保护与培育技术研究
    ⑴食用(药用)及其它经济动植物、真菌资源引种驯化、品种改良及规模化经营技术研究
    ⑵森林经济动植物、真菌资源的保护与促进天然增产技术研究
    2、利用林区农林剩余物生产食用(药用)真菌技术研究
    ⑴利用农林剩余物生产食用(药用)真菌技术研究
    ⑵利用农林剩余物生产木材替代产品技术研究
    3、森林绿色食品、北药及其它经济动植物、真菌资源加工利用技术研究
    ⑴食用(药用)及其它经济动植物、真菌资源原料保鲜及贮运技术研究
    ⑵食用(药用)及其它经济动植物、真菌资源产品系列加工技术(保鲜、粗加工、精加工)技术研究
    4、森林绿色食品、北药及其它经济动植物、真菌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基地建设的研究
科技发展重点五: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
     1、林木良种及丰产栽培技术
    推广主要造林树种的优良地理种源、优良无性系、优良家系及抗逆性新品种;林木种子产量预报技术;用材林分类和适地适树表、人工林经营密度表、人工林用材林优化栽培模式等丰产栽培技术;营造良种丰产示范林。
    2、天然林保护经营新技术
    重点推广大面积低强度择伐、天然次生林改造丰产配套技术。
    3、提高人工林生产力经营培育技术,重点推广红松人工林复合经营技术,维持落叶松人工林林地生产力经营技术,人工混交林技术。
    4、林副特产栽培及加工技术
推广食用菌、药用菌等真菌代用料丰产栽培技术;推广各类浆果、坚果丰产栽培技术和开发相关新产品的加工技术;推广具有北方特色花卉的栽培技术及花卉食品的加工技术;推广特种经济林的营造技术;推广珍稀动物人工饲养及开发利用技术;推广北方特色药材栽培加工技术。
    5、木材加工和高效利用技术
    推广新型人造板生产工艺技术、木材干燥节能技术;推广轻质刨花板、水泥刨花板、阻燃刨花板等人造板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微薄木贴面阻燃装饰材料制造工艺及设备。
    6、森林病虫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推广落叶松枯梢病、红松流脂病、杨树丰产林病虫害、球果种子害虫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发相关专用药剂;利用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鼠害的配套技术。
    7、森林防火灭火技术及设备的推广应用
    推广林内计划火烧技术;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森林火灾扑救战术;林区扑火人员装备(包括森林消防头盔、呼吸器、帐篷、睡袋、背包等系列产品),余火探测仪、头戴式火场通讯设备,各类森林灭火枪及各类灭火、点火工具。
    8、小型经济动物饲养、繁殖及加工技术
    经济动物(毛皮、药用、肉用)饲养繁殖及产品开发利用技术,重点推广蓝狐、银狐养殖技术、主要疫病防治技术及毛皮加工技术;林蛙产品的综合开发技术;雉鸡、榛鸡人工饲养技术、孵化育雏及疫病防治技术。
    科技发展重点六:建立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场)
    为了强化林业科技推广,探索在大面积、大范围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综合功能,实现林业两个根本性转变,起到综合整体的试验示范作用,“十五”期间在已建立的国家、省级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的基础上,按不同的自然地域分布、经营现状和试验示范内容,建立试验示范基地。
    一建立天然林保护工程科技支撑示范点,紧紧围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总体目标,遵循建设现代林业的思想,大幅度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质量,切实抓好示范点工程的科学规划、实用技术推广、攻克工程技术难关,加强工程质量技术监督、技术培训、科技产业化建设、工程监测与效益评价,将科技支撑工作贯穿于示范点工程建设每一环节,覆盖工程建设所有区域,最终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二是建立龙牙葱木、四种蕨类、黄花菜等山野菜人工-生态培育试验示范基地,进行山野菜的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规模化丰产栽培技术和配套措施的技术推广示范;
    三是建立黑木耳、香菇、白金针菇等食用菌人工-生态培育试验示范基地,进行适宜食用菌规模化高产的优良菌株筛选,非木栽培原料工艺及规模化管理措施等技术的应用开发;
    四是建立中草药和山野果人工-生态培育示范基地,建立中草药培育基地、山野果培育基地,推广北五味子、刺五加等几种大宗中草药和山葡萄、笃斯等野生浆果和橡实、松籽等野生坚果的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丰产栽培技术和规模经营配套技术措施;
五是建立中国林蛙人工-生态养殖场,进行林蛙繁殖率、成活率、回捕率、雌雄蛙比例控制等技术的应用开发研究。
    通过新建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和示范林场,组成一个新的科技示范体系,并与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4个实验中心、5个实验基地,以及各林业局(场)的各类科技示范点一起,在全省森工林区形成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点面结合的林业科技示范网络。
    六、支撑条件和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是实施科教兴林战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政治保证。各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和技术创新,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抓第一生产力;要由主要领导和分管科技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科技领导小组,指导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把科技兴林和技术创新纳入局、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做到奖罚分明,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科技部、省及国家林业局关于技术创新有关精神,对现有科研机构要重新定位。一是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原则上要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我发展;二是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总体上保持科研单位性质不变,实行分类改革,对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但在内部某些领域也具有技术开发能力,要进行内部转制,采取“一院两制、一所两制”的模式,安排一部分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国家、省部级研究任务,以重点实验室等形式组织起来,按非营利性单位机制运行;安排一部分人员从事技术开发工作,承担技术创新、转化、创收的任务,以科技企业集团的形式组织起来,按企业经营机制运行;还可以组织一类稳放结合的中介组织,逐步向“放”的方向发展,三是省级以上林业科研院所不能肢解,推行“一院两制、一所两制”模式;四是地域性林业科研机构,原则上统一为林业技术推广部门。
    (三)要不断增加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是技术创新、实施科教兴林战略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证。要根据林业生产和林业科研周期长和社会公益性强的特殊性,多渠道、多层次增加林业科技投入。各主管部门要把国家给予的各项政策用好、用足。要进一步认真执行从育林基金中和按销售收入各提取1%,作为林业科技发展专项经费;按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重点林业建设工程科技支撑指导意见》,原则上按不低于3%的工程科技专项经费,作为重点林业建设工程项目的科技支撑;各科研机构要发挥自身科技优势,集中力量,通过竞争或招标方式,多争取一些国家和省内的重大科研项目、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抓好成果推广项目的实施
    林业技术开发,必须以搞好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重点。优先重点地推广、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技术成熟、适用面广、投资少,见效快、耗能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在组织机构上,必须建立和健全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加强推广体系的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采取强有利的措施,建立健全总局、林管局(分公司)、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科技推广站的职能作用。在组织实施上,要实行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实行科技、生产、计划、财务部门“四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各专业科研院(所)要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以实现高科技产业化为目标,深入林业生产第一线,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承包和联办科技企业及经济实体等形式,搞好科技成果推广,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与生产相结合,为加速企业的科技进步,提供强有利的技术支撑。
    (五) 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加速培养和引进跨世纪人才
科技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先行者,是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林业科研院所和各类教育院校要把培养人才技术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作为素质教育的重点。积极引导和强化素质训练。要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和发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林业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和技术骨干;同时要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化科学知识,懂业务、善管理、会经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领导创新和创业的科技型企业家。倡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在岗或出国进修,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科技交流。大胆引进急需的国外专家、学者,通过相互交流,使科技人员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要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国务院转发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精神,在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科技人员合法经济利益的同时,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激励他们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把林业技术创新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鼓励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民营科技企业具有资本要求小、管理成本低、适应市场能力强的特点,特别是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效率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各级领导要关心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者、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使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