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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用原木
2、阔叶树锯切用原木尺寸、公差、分等
3、胶合板含水率的测定
4、《红木》国家标准
5、人造板标准
6、原木检验
7、锯材干燥质量
8、阔叶树加工用原木 分等
9、胶合板 胶合强度的测定
10、胶合板 含水率的测定
11、胶合板 普通胶合板检验规则
12、中密度纤维板 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胶合板含水率的测定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GB9846.2定义的胶合板的含水率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至少由三层单板组成的胶合板,也适用于其它各种胶合板。
2引用标准
GB9846.2胶合板术语和定义
GB9846.8胶合板普通胶合板的抽取方法
GB9846.9胶合板试件的锯割
3仪器
3.1天平,读数精确为0.01g。
3.2空气对流干燥箱,箱内各点温度能保持103±2℃。
3.3干燥器,用干燥剂使干燥器内空气尽可能接近绝干状态。
4抽样和试件
4.1按GB9846.8的规定抽取样板。
4.2按GB9846.9的规定锯割试件。
4.3试件能代表板的整个横截面,试件上不应含有节子、节孔和缝隙等缺陷,并应清除试件上松散裂片和锯屑。
5程序
5.1试件称量应以抽样时的同等状态进行,精确至0.01g。
注:应在抽样后立即锯割试件并进行第一次称量。如不能做到,应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从抽样到称量期间内含水率发生变化。
5.2试件在103±2℃。的温度下干燥到恒定质量。应注意勿将干燥箱塞满,当干燥箱中试件接近最后称量状态时,不要再放入新试件。
注:当试件前后间隔2h的称量结果相差不大于0.01g时,即可认为达到恒定质量。
5.3试件在干燥器中冷却后,迅速按前述精度称量。要防止称量不及时而造成含水率增加超过0.1%。
6试验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6.1用绝对含水率表示试件的含水率,按下式计算,精确到0.1%。
H=(MH-MO)/MO×100
式中:H—试件的绝对含水率,%:
MH—试件抽样时的质量,g;
MO—试件干燥后的质量,g。
6.2一张或若干张板的含水率等于全部有关试件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此值应精确到0.1%。
6.3上述计算数值的修约均按“四舍六入五单进双舍法”的数字修约规则进行。
7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7.1试验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a.胶合板的树种、类别,以及鉴别这种胶合板所需的全部细节;
b.测定的数据和计算结果。
7.2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胶合板的树种、类别,以及鉴别这种胶合板所需的全部细节;
b.测定计算结果;
c.不包括在本标准内的任何操作,以及可能影响测定结果的因素。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忠荣、黄征鸿